【婚姻家庭】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是什么?

2016年02月24日11:4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婚姻家庭】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是什么?

  一、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须具有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由抚养被收养人的经济能力;收养人应具备良好的品质。

  2)收养人无子女

  3)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收养人年满30周岁。是年龄的最低要求。

  5)收养人须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收养人夫妻双方同意,一方不同意或未作同意的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单独收养子女;若一方下落不明,夫妻可单方收养,但效力不及于对方

  7)有关收养人的特殊规定:

  ①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如果收养人与送养人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而且是同辈,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收养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限制

  ·不受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应相差40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须无子女的限制

  ②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及弃婴、弃儿: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以及仅能收养一命的限制。

  ③收养继子女可不受的限制有: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收养人无子女、年满30周岁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须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被收养人年满14周岁

  ·只能收养一名

  ④隔代收养,即收养孙子女

  收养人收养他认为孙子女,却已形成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关系的,应予承认。解决收养纠纷和有关权益纠纷时,依照《婚姻法》关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有关规定处理。

  被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被收养人应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丧失父母的孤儿: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变更监护人。

  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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