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消费维权 >

网络食品销售应提供发票 消费者可追责第三方平台

2016年03月17日09:15        苏米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网络食品销售应提供发票 消费者可追责第三方平台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即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网络销售食品应该提供发票,并鼓励在网上“明厨亮灶”。

  作为本市出台的首个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网络订餐服务必须网上“亮身份”、个人通过网络经营自产食用农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等新要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的食品。

  办法明确,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自入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行设立网站或者所在第三方平台的网址、IP地址,书面告知原颁发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被核准后30个工作日内要在网站首页以及网络食品信息发布页面进行更新。

  办法指出,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销售凭证,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销售凭证,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网络食品经营者要建立供货者档案,留存完整有效的供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购销凭证等信息,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记录、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两年。

  办法明确,鼓励网络订餐实施“明厨亮灶”,将其加工过程进行网上实时播出展示。网上销售食品应该在包装上加贴封签,标示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消费时限。送餐容器和食品包装应清洁、密闭、完好,送餐设备应定期消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送餐时应穿着统一工服。

  办法指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

  原标题:网络食品销售应提供发票 消费者可追责第三方平台

  相关阅读:

  【每日一法】《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每日一法】《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更多]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将实施:网络食品需实名登记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将实施:网络食品需实名登记 引入可追溯和实名制登记两项重要规定,使消费者可依法连续追偿。 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这也就意味着食品安全追溯已经成为法定条款,也明确了消费者在网购时的权益和维权办法……[更多]

  好邻居又被发现6种过期食品 食药监局约谈总公司负责人

  好邻居又被发现6种过期食品 食药监局约谈总公司负责人 执法人员正在调查过期食品。京华时报记者谭青摄 执法人员对全时便利店检查。京华时报记者吕高见摄 执法人员在该店发现过期豆浆。京华时报记者谭青摄 315前夕,京华时报记者以应聘小时工、员工等身份分别……[更多]

  【每日一法】《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每日一法】《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更多]

  什么情况下能要求食品销售者十倍赔偿

  什么情况下能要求食品销售者十倍赔偿 ?消费者要求食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十倍赔偿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例如商家承诺“假一罚十”等;2、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3、销售者销售明知是不……[更多]

  北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律师 为您详解如下: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更多]

  17家乳企上食品安全“黑榜” 其中8家在陕西

  17家乳企上食品安全黑榜 其中8家在陕西 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安全备受关注,昨天,去年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奶粉企业中,17家企业经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审计后仍然存在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其中,作为首家羊奶粉上市公司,去年曾数次上黑榜的陕西红星美羚再次被通报批……[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实名制下的黄牛生意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