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2)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
《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离婚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阅读:
北京朝阳区婚姻家庭律师推荐:杨洪波律师
北京朝阳区婚姻家庭律师推荐:杨洪波律师 杨洪波律师 手机号码:13910411334 执业证号:11101199610389480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六层盈科律师事……[更多]
潍坊婚姻家庭律师推荐:张秉纲律师
潍坊婚姻家庭律师推荐:张秉纲律师 张秉纲律师 手机号码:13356706656 执业机构:山东仓圣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遗产继承 地 址:4500|4501 邮 箱:981964256@qq.com ,现注册于山东仓圣律师……[更多]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推荐:张增会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推荐:张增会律师 手机号码:13910789729 执业证号:11101200810837975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邮 箱:Lawyer_zhzh@126.com 律师简介 执业多年,对于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等案件……[更多]
四川成都婚姻家庭律师--转继承纠纷案例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王某向公证处提出继承权公证申请,要求继承其母许某遗留的位于本市辖区内的一套房产,经审查得知,王某申请继承的这套房产是其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改房,已取得100%产权,属于王某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系独生子女,其母亲许某于2004……[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