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预先扣除利息会带来什么危害?

2016年04月06日12:0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权债务】预先扣除利息会带来什么危害?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因此,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否则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预先扣除利息有较大的危害,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可能造成高昂的利息,不利于确立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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