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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拒绝公款签单被打死,谁来掌掴这些“吃货”?

2016年04月18日09:47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拒绝公款签单被打死,谁来掌掴这些“吃货”?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河南省南召县群众爆料,16日下午,南召县发生一起恶性事件,该县检察院、国土局、农业局三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在当地一农家乐饭店用餐饮酒后,因要求以政府名义公款签单遭拒起冲突,一名饭店员工受伤,饭店老板、县人大代表李金明被殴打倒地后身亡。

  据了解,目前,4名涉事人员已被当地公安部门控制,当地政府已成立联合工作组,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善后工作也同步进行中。 [详细]

  

  律师点评

  “无酒不成席,无席不成事”的吃喝文化,在官场和社会生态中根深蒂固,“酒桌办事”依然颇有市场。治理公款吃喝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坚持纪在法前,让“吃货”官员无处遁形。目前,全国各地“三公”经费财务公开、发票报销等制度不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本身存在漏洞,对于各单位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支笔”现象依然存在,客观上在纵容着违规公款吃喝。

  法帮说法

  无论公款吃喝转移到哪里,采取多隐秘的形式,最终还是要拿发票报销。财政预算不够严谨细化、对假账审计不力、公务接待缺乏标准和监督,是造成公款吃喝屡禁不绝的根源。有制度、有督导、有追责、有曝光,在作风上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先有明文规定,后有持续不断的检查问责,如此才能形成实实在在的约束和威慑。

  相关法规

  《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一、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离休、退休人员、下同)在国内

  进行各种公务活动,包括上级到下级(含到企业、事业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调查研究,同级之间、地区之间公务往来、参观学习以及干部工作调动等,严禁用公款搞任何形式的宴请。

  二、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进行上述公务活动,在住所需要就餐时,应由就餐个人自购餐券就餐,自行交纳伙食费,回单位后按规定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

  三、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公务活动,在本埠不能回家或回单位,在外埠不能回住所吃饭的,可在职工食堂就餐或由接待单位供应工作餐。工作餐采用分餐制,一般不得陪餐。   工作餐不准上价格昂贵的菜肴,不准用公款购买烟、酒。工作餐的金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用工作餐的人员需按当地规定标准交纳伙食费。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均属违纪行为。所动用的公款,必须由违纪单位负责向就餐者如数追还。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批准动用公款的责任人员,要按《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处理。是党员的,同时要按党的纪律进行处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并报财政部、监察部和中纪委备案。

  五、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如有违纪人或所在单位拒不执行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处理决定,财务人员对用公款吃喝不抵制,对坚持原则抵制违纪行为的人员和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要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人员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程序进行处理。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也可以直接处理。

  网友评论

  @非常胜:只能说明,反四风只是噱头

  @陈不悟:河南真是个好地方,新闻里描述的视频过程那么清晰,宣传口的还说责任是谁的不清楚。。。

  @湖边静思:人民公仆人人怕,人民公仆打人民。

  @欣求3:体制制度,不改能行吗?今天中宣系搅混水“不能只打打老虎”、明天离休老干发动退休老民众争待遇、后天......你知道那片云彩有落雨?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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