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 >

【债权债务】普通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2016年04月18日11:55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权债务】普通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权利质权人的债权到期后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就质押的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权利质权人对出质权利享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出质的应当通知第三债务人,否则债权出质对第三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被担保债权与出质债权的清偿期上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出质债权到期后,出质人不得请求第三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债务人的履行,否则会导致债权质押的消灭,第三债务人向质权人或者出质人清偿时,须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质权存在于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特定物上,质权的性质从权利质权转化为动产质权,质权人可按照动产质权实现方式行使质权。

  第二种情况,出质债权后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先到期,质权人须等待出质债权到期后方可行使质权,否则第三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因为设定质权时,质权人对出质债权的清偿期是明知的,应当承担其权利不能及时行使的后果。当质权行使受到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的阻却时,《司法解释》第160条规定“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由此可见,质权人对第三债务人享有直接的请求权,第三债务人因向质权人交付标的物而免除其对质押人的清偿责任。当然,质权人的直接请求权的基础是,第三债务人得到了出质通知书。

  相关阅读:

  乌鲁木齐债权债务律师推荐:陈晓杰律师

  乌鲁木齐债权债务律师推荐:陈晓杰律师 陈晓杰律师 手机号码:17704900801 执业证号:16501201511574159 执业机构: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苏州东街568号金邦大厦5楼B……[更多]

  银川债权债务律师推荐:李洁律师

  银川债权债务律师推荐:李洁律师 手机号码:18795218871 执业证号:16401201411168454 执业机构: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地 址:宁夏银川市正源北街金凤区和信创展中心8楼 邮 箱:jessie_117909@163.c……[更多]

  攀枝花债权债务律师推荐:范国勋律师

  攀枝花债权债务律师推荐:范国勋律师 范国勋律师 手机号码:15181281964 执业证号:15104201310522688 执业机构: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地 址:0|0 邮 箱:2667845181@qq.com 范国勋,男,毕业于西南……[更多]

  攀枝花债权债务律师推荐:范国勋律师

  攀枝花债权债务律师推荐:范国勋律师 手机号码:15181281964 执业证号:15104201310522688 执业机构: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邮 箱:2667845181@qq.com 范国勋,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攀枝花学院,……[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权知识排行榜
债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