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纠纷应如何起诉?
(一)根据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得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得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相关阅读:
【债权债务】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第一、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更多]
【债权债务】借贷中的民事欺诈行为与贷款诈骗犯罪之间有什么区别?
【债权债务】借贷中的民事欺诈行为与贷款诈骗犯罪之间有什么区别? 1、二者主观上的故意不同。贷款诈骗只存在于故意中,间接故意不构成贷款诈骗罪;而借贷中的民事欺诈行为可能是直接故意,但也可能是间接故意。 2、二者的目的不同。贷款诈骗罪是根本不准备归还……[更多]
【债权债务】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
【债权债务】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