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合同如何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2016年06月21日16:25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试用期解除合同如何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相关阅读: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 适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更多]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更多]

  劳动者如何预防合同纠纷?

  劳动者如何预防合同纠纷 ? ( 一 ) 员工要求入职当天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为充分实现企业的用人自主决定权,在劳动合同中依法设立相应的条款 ; 尽可能在试用期内决定该员工的去留 ; ( 二 ) 可将 一年一签 改为 三年一签 或 五年一签 ; 让两次订立固定……[更多]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电话是多少?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电话是多少?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8号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西侧1124100040731-4900110、4900107、4900105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731-4428020 长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31-4010103 望城县劳动保障……[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试用期知识排行榜
试用期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