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九第一百二十三条有哪些变化?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阅读:
发生劳动纠纷后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发生劳动纠纷后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发生劳动纠纷首先要保留好像管证据: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牌、厂牌、工卡、工资表(单)、求职登记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仲裁的前提条件。准备好这些之后,你可以选择先与单位协商……[更多]
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更多]
清远劳动纠纷律师推荐:曾昭明律师
清远劳动纠纷律师推荐:曾昭明律师 手机号码:14718571477 执业证号:14418201210071665 执业机构: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宏辉大厦 邮 箱:40180474@qq.com 律师简介 曾昭明,男,197……[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