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具有什么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相关阅读:
西宁公司法务律师推荐:赵生伟律师
西宁公司法务律师推荐:赵生伟律师 手机号码:13897206198 执业证号:16301200920531790 执业机构:青海徐晓同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公司法务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地 址:15500|15501 邮 箱:zsw5875@163.com 律师简介 赵生伟律师,系青海……[更多]
洛阳公司法务律师推荐:曾磊律师
洛阳公司法务律师推荐:曾磊律师 曾磊律师 手机号码:13721603344 执业证号:14103201510314159 执业机构:河南鼎大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劳动纠纷 地 址:7500|7515 邮 箱:21696340@qq.com ★★★ ★★★个……[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