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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灾难面前,从严问责也是正能量!

2016年07月08日09:38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灾难面前,从严问责也是正能量!

  值守脱岗、救灾不及时、电话无人接听……防汛救灾工作中,部分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行动迟缓、擅离岗位,在群众中造成了较坏影响。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对防汛期间查处的5起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武穴市花桥镇胡曹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樊志明存在防汛救灾不及时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详细]

  律师点评

  大灾骤至,抢险救灾固然是首当其冲的急务、要务,政府机构、公职人员理应凝神静气,全力以赴。但这并不妨碍有关部门采取强力措施,严格救灾纪律,明确官员责任,惩处那些失责、失职的人员,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全面落实,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法帮说法

  越是灾情危急,越应该直面问题,严格问责。这种“即时正义”,往往可以极大消弭民众的不满与怨愤,将全社会的意志都统一起来,众志成城,全力抗洪。在灾难面前,鼓劲儿、赞美奋不顾身的行为是一种正能量,而强化责任、从严问责同样也是一种正能量。

  相关法规

  《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令》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要求每个军人必须做到:

  (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二)严守岗位,履行职责;

  (三)尊干爱兵,团结友爱;

  (四)军容严整,举止端正;

  (五)提高警惕,保守秘密;

  (六)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七)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八)拥政爱民,保护群众利益;

  (九)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十)缴获归公,不虐待俘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三条 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网友评论

  @拓荒者988:没办法,媒体只会拍马屁,加强第三方外部监督是正道

  @侠客故乡的云:如此不作为的官员只作党内警告处理!难怪共产党的官员大多是贪官废官!抗洪救灾是争分夺秒地抢时间才有可能把灾害把损失降到最低,但在这种紧急时间里这些官员竞脱岗,根本就不把国家的财产人民的生命放在眼里,这样的官是官吗?这种蛀虫应清除。

  @御姐范的龙业:工作没能力就应该引咎辞职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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