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平东东法律支招债务性质经判断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答:执行机构可直接作出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变价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非被执行人的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而无需裁定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
执行裁定书主文部分应当写明执行的具体财产。
债务性质经判断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执行机构不得对夫妻另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对判断为个人债务有异议,执行机构应当告知其另行诉讼解决。
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的,立案部门应当受理,案由为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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