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具有怎样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相关阅读:
保定婚姻家庭律师推荐:赵婧伊律师
保定婚姻家庭律师推荐:赵婧伊律师 手机号码:13832235163 执业证号:11306200911612077 执业机构: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定州分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公司法务 邮 箱:zhaojingyi123456@126.com 律师简介 2005年进入律所从事律师职业,……[更多]
青岛婚姻家庭律师推荐:周灿律师
青岛婚姻家庭律师推荐:周灿律师 手机号码:15964978668 执业证号:13702200610411226 执业机构: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黄岛分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邮 箱:1348048678@qq.com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周灿律师,山东诚功律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