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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我爸是某某”折射出家庭教育的法律空白!

2016年07月15日11:26        苏米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我爸是某某”折射出家庭教育的法律空白!

713日晚间,就河南女生作弊被抓朝教师泼墨一事,河南省潢川县公安 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网传涉事女学生余某教室内高喊我爸是派出所副所长,经查情况属实。事发78日,余某因考试作弊被学校通报,故而产生报复监考老师念头,遂向教师莫某某身上泼洒墨水,并抓伤其手臂。没想到的是,该老师的老公得知后竟到校殴打该学生,为老婆出气。[详细]

律师点评

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但这个意见的作用微乎其微。实际上城市留守儿童的存在也是不争的现实,不管是农村留守儿童还是城市留守儿童,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都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这部分孩子在缺少家庭教育的环境里长大,其心理健康状况实在堪忧。

我们应该及时讨论起草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法律,来解决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我们的孩子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像美国、德国等国家,都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或成立“家庭问题委员会”等形式,建立了完备的家庭教育体系。

法帮说法

学生打教师的新闻隔几天就会曝出一则,有些事是因为当事教师处理不当引发冲突升级,但在这件事中,当事教师只是履行了她作为一名教师的正常职责,没想到竟然遭遇飞来横祸,实在可叹可恨,而且不光自己受到伤害,连为了保护自己妻子的丈夫也牵连进去,牢狱之灾更是令人同情。

“子 不教父之过”,对于这样嚣张的年轻人,既有社会现实的狭隘性,也有当下体制内灌输式教育的弊端。泼墨老师当然不对,但是对于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 人来讲,他的行为受到多方的影响,不一定就是因为自己的父亲就是派出所的一名副所长。虽然警察这个行业扎眼,但是一个“副所长”还不能足以让这个小姑娘为 所欲为。相关媒体和舆论不应该仅仅盯住“副所长”的芝麻小官不放,好好探讨学生内在的心理最重要,即便是人家是副所长,也不能替女儿顶罪不是。

相关法规

《国 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制定有关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目前我国家庭教育中存在诸多问题, 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回应家庭教育突出问题和促进家庭教育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启动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网友点评

@清风xi来: 看到这条新闻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中国的教育已经把孩纸宠坏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孩纸们伤害老师的保护伞,孩子们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保护者,老师却是一再为教育奉献,为教育受伤,甚至还有为了教育孩子们最终被孩子们杀害送命,保护老师!尊师重教,我接力!

@Pan冷月无声:某些所谓的官二代在自己犯错时以为报出父母辈的名号可以解决问题,让人害怕,其实这种人不仅悲哀,还让社会大众更讨厌你这样仗势欺人的丑恶嘴脸。

@评判员大明:不管怎么样、她父亲肯定会被停职调查!自古就是子不教父之过。这种孩子生下来真是够丢人的、现在那么小都知道作弊,抓到了还凶,长大还得了、抓起来劳改都不过分,希望法律能让我们普通老百姓看到希望。

@小芹卓玛mia:自己孩子不教就等着被人用人家的方法教,教师的另一半出手最好,既不会被家长说老师施暴,顶多爱妻心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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