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阅读:
试用期有上限规定吗?
试用期有上限规定吗?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更多]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吗?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