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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律师证的律师仍在代理案件?

2016年07月22日10:28        苏米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已注销律师证的律师仍在代理案件?

近日,本报接到爆料:一名杨姓律师涉嫌私刻公章、私自收案,已被律师事务所除名,但他在法院还有用原来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代理案件。记者驱车前往曲靖市采访,发现此事并非这么简单。

争议焦点二 刑讯逼供

律所反映

杨律师私刻公章私收案件

云 南洪兴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曲靖市区,法定代表人、主任杨兴美告诉记者,2009年10月,一名杨姓律师转到他们律师事务所,去年5月,麒麟区法院执行 局法官因一起执行案来律师事务所找杨律师。他记得,他们律师事务所并没有代理过这起执行案,这起执行案件中的“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是假的。他开始怀疑 杨律师背着律师事务所私刻公章、在外私收案件。看在同事一场的情分上,律师事务所决定放杨律师一马,前提是杨律师要交出这枚私刻的公章。当时,杨律师答应 交,后来却一直赖着不交。

“你 在本所职业期间私自刻制本所公章,仿制本所委托书,私自收案,私自收取费用。本所多次劝阻,但你至今仍继续违法违规,因此本所不再同你续签挂靠合同。”去 年12月25日,洪兴律师事务所向杨律师下发通知,解除了与杨律师之间的挂靠合同关系,并要求杨律师于2015年12月30日前,到律师事务所结清业务、 财务手续,并交出私刻的公章。

杨 兴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自称是杨律师书写的“保证书”,落款日期是今年2月18日,“我保证遵守洪兴律师事务所管理,统一收费、统一收案,绝不私自收案,私 自收费。若出现私自收案,收费的情况,由律师事务所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杨兴美说,当天律师事务所决定留用杨律师,但他们的宽恕并没有换来杨律师的悔 悟,因为就在杨律师写下保证书两天后,他又在麒麟区法院发现了杨律师的委托书,上面盖的依然是洪兴律师事务所的假公章。

律师反击

实名举报洪兴律师事务所

今年4月15日,洪兴律师事务所向曲靖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科和曲靖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递交请示报告,要求严肃处理杨律师。5月24日,曲靖市律师协会回复称,这一问题涉嫌刑事犯罪,让他们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洪兴律师事务所向麒麟区公安局报了案。但就在曲靖市律协作出答复3天后,洪兴律师事务所接到了曲靖市司法局发来的通知,要求他们接受调查,原因是洪兴律师事务所和他本人被人实名举报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而举报人正是杨律师。

5月31日,洪兴律师事务所又遭受打击,曲靖市司法局再次下发通知:暂缓对该所进行年检。

再起波澜

律所状告司法局

“这 就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从业的律师证也要暂缓年检,这肯定会影响到律师执业。”杨兴美说,为尽快摆脱困局,6月14日洪兴律师事务所将曲靖市司法局告上法庭,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杨律师私自收案、收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判令被告将杨律师涉嫌私刻公章的违法行为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第 二天,麒麟区法院就立案了,但令杨兴美不安的是,他在麒麟区法院发现杨律师还在以洪兴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代理着多起案件,他担心将来的判决书上还会有他们律 师事务所的名称,这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麻烦。杨兴美更为担忧的是,他只是在麒麟区法院查询到了杨律师“冒名”代理案件的情况,无法搞清杨律师在其他法院是 否也存在这样的情形?因此,杨兴美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面,帮助他们解决杨律师冒用洪兴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代理案件的行为。为此,6月7日洪兴律师事务所向麒 麟区法院发去一份函,称杨律师已于去年被除名,不再属于洪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如他持有加盖洪兴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委托书,均为伪造;他以洪兴律师事务所的 名义收取费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洪兴律师事务所概不负责。

鉴定结论

杨律师私刻了公章

杨兴美说,洪兴律师事务所对杨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的委托书进行鉴定,结论是委托书上盖的公章与洪兴律师事务所的公章不是同一枚。换句话说,杨律师用的是私刻的假公章。

律师声音

“我是新闻出版总署的”

杨 律师的办公室紧挨洪兴律师事务所,记者前往采访当天,他的办公室房门紧闭。记者打电话给他,表明来意并希望与他当面了解情况时,他对私刻公章、私收案件的 问题只字不提,只说他人在山东。记者再次表明身份和来意后,他在电话中竟说:“我是新闻出版总署的。”随即就挂断了电话。

司法局称

涉事律师已注销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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