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

2016年07月22日16:03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押事故车辆,但应该妥善保管,以备核查。需要技术检验、鉴定的,应在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鉴定,鉴定检验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检验鉴定完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行驶证。不需要技术检验、鉴定的,应当在10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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