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拟“禁食”持续争议 律师:过于“一刀切”
近日,一名怀孕4个月的孕妇在南京地铁内喝柠檬水被开出罚单,原因是《南京轨道交通条例》规定乘客禁止在地铁内饮食。该孕妇认为连水都不能喝的 规定“不够人性化”,将罚单晒在微博上,立刻引来网上一片热议。“禁止饮食有没有限制?喝水也算吗?”“老人儿童孕妇等,有特殊饮食需求怎么办?”“吃药 也不行吗?”……
虽然事发南京,但争议迅速蔓延到了成都。6月30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公开征求《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 案)》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条例(草案)》中也规定有“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对此,成都地铁运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对进食的 范畴和执法的标准尚不明确,希望《条例(草案)》通过后能细化标准,出台明确的执法依据。
落地
成都“地铁禁食令”正在征求意见
违者不改处50~20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南京轨道交通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布实施,其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而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挂网征求意见的《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则在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禁止在车厢内进食”,违反该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 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成都处罚力度略重于南京,在南京,违反这条规定的罚款是“20元以上100元以下”。
成都的《条例(草案)》7月1日~8月12日征求意见,而对于“禁止在车厢内进食”一项,并没有更多文字进行补充说明或解释。
讨论
记者昨日在地铁4号线市二医院站出口随机采访了10位乘客,关于“禁止车厢内进食”的规定,4名乘客表示“不够周全”,另6名乘客则表示“支持”、“理解”、“会遵守”。
反方:
药不能吃水不能喝?未免一刀切
“我前天晕车又中暑,在地铁上就着矿泉水吃了两片解暑药,不知道这算不算违规?”昨日下午,刚从地铁4号线出来的乘客吴清手中握着瓶水。她告诉 记者,自己每天坐地铁上下班,从世纪城到太升南路经过十多个站,所以早上买面包或包子就在地铁上吃。“如果规定不让吃我肯定就不吃了”,她表示理解,但又 认为不能一刀切,“比如水,我认为不能算‘进食’,应该允许喝”。
乘客方先生也认为这项规定“不够人性化”。不随地乱丢弃食物、不吃有气味食物等规定比较正常,但完全禁止进食就“没得必要”,比如喝水、吃糖。况且,“老人、小孩、病人等,他们可能存在喝水或者必要的进食,完全禁止会令他们多有不便。”
正方:
地铁只是交通工具,为啥非要在车里吃喝?
其实,更多乘客同意车厢内禁食的规定,他们普遍认为,地铁乘坐时间不长,忍一忍不吃不喝不碍事。
“实在忍不了想要吃喝,可以走出车厢在站台上吃嘛,吃完再上车”,乘客顾女士觉得,这项规定“没什么可讨论的”。乘客袁同学是四川大学大四的学 生,他认为这项规定“很有必要”。他就一向讨厌在车厢内吃东西的人,“不雅,味道也难闻,车厢那么挤,味道很难散出去”。更重要的是,吃东西太不安全, “吃东西时万一失去平衡撞到了别人,岂不是很麻烦”。
22岁的张女士虽然很支持这项规定,但同时表示,泡泡糖之类的小东西,自己“可能会偷偷吃,反正没人看得到”。
建议
地铁公司:希望《条例》出台后细化“禁食”范畴
目前,成都市轨道交通所执行的管理办法是2010年出台并实施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其中有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规定,但并未规定禁止进食。
成都地铁运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也有部分市民跟他们咨询过《条例(草案)》中的“禁食”条款,但市人大常委会尚在对《条例(草 案)》征求意见,“究竟审议通过的条例将如何规定,目前谁都不清楚”。不过,对于“车厢内禁止进食”的条款,他希望还可以更加清晰明确。一方面明确禁止进 食的范畴,哪些必须禁止,哪些有特例;另一方面,希望明确执法标准,例如哪个部门进行执法,对违法违规进行惩处,以及惩处的情节和程度如何裁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