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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抽检出的“面膜鸦片”,你中招了吗?

2016年07月27日09:18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抽检出的“面膜鸦片”,你中招了吗?

  

  与动辄几百甚至上千元的护肤品相比,片装面膜不但价格实惠,清洁保湿的效果也非常明显,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在电商、微商等平台上,面膜的种类、品牌更是五花八门,而且销量惊人,除了基础的保湿面膜之外,还出现了不少宣称具有速效美白、补水、嫩肤等各种功效的面膜,让消费者挑花了眼。 [详细]

  律师点评

  无论网络还是实体美容店所主推的面膜,许多都号称具有快速美白、嫩肤等功效。许多消费者看不到背后的风险,好处一目了然,药物的毒副作用反倒成了不确定的风险。退一步讲,即使消费者看得到风险,也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偶尔用一用也无妨,让自己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看上去更美,似乎值得为之冒险。

  法帮说法

  既然面膜上带有糖皮质激素,按药品监管也并非不可以。首先,使用这类面膜,其效果与外敷糖皮质激素类药无异。其次,其它领域违规添加的药品多起辅助作用,但面膜上的糖皮质激素则起主要作用。某种程度而言,带药的面膜是一种独特的外敷给药途径,和其它外敷或内服途径没有本质区别,站在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药的角度,将其当作假药看待似乎更为合适。

  相关法规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 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化妆品卫生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指导全国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组织经验交流;

  (二)组织研究、制定化妆品卫生标准;

  (三)审查化妆品新原料、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批准化妆品新原料的使用、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生产、化妆品的首次进口;

  (四)组织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的化妆品卫生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决定行政处罚。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化妆品卫生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辖区内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组织经验交流;

  (二)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发放《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初审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质量,负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

  (四)组织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认为的辖区内化妆品卫生较大案件的调查处理。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一条 经营化妆品的卫生监督要求是:

  (一)化妆品经营者(含批发、零售)必须遵守《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二)生产企业向经营单位推销化妆品,应出示《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经营单位应检查其产品标签上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和厂名是否与所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符。

  (三)化妆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应检查所进化妆品是否具有下列标记或证件。不具备下述标记或证件的化妆品不得进货并销售。

  1.国产化妆品标签或小包装上应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并具有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具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批准文号。

  2.进口化妆品应具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出售散装化妆品应注意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网友评论 

 @搞笑的地瓜:想知道名字

  -NiNi姐姐:大部分听起来都是微商牌子。但我从没用过,一听都觉得不靠谱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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