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哪些特点?
①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
②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
③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
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
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
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
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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