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合同的结算条款?
为避免合同造价纠纷,积极的办法就是当事人在设定承发包合同时增加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的内容,按工程形象进度分阶段进行结算并确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使承发包合同签约时不能确定的工程造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约定的程序得到确定,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造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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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建筑律师推荐:韩志清律师 韩志清律师 手机号码:13506849129 执业证号:13302201310388841 执业机构: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劳动纠纷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19楼 邮 箱:42……[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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