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消费维权 >

新版《旅行社条例》严禁“零团费”“强制购物”

2016年08月05日10:27        苏米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新版《旅行社条例》严禁“零团费”“强制购物”

      为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旅游形势的变化,国家旅游局日前对《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两部行政法规合并修订为《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新条例加大了旅游者权益保护力度,同时要求旅行社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零团费强制购物等被严令禁止。

  为解决零团费不合理低价的问题,新条例明确了旅行社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回佣或回扣。

  对游客反映较强烈问题如强制购物,新条例规定,旅行社可以指定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项目,但要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取得签字同意。但旅行社不得因旅游 者不同意参加而拒绝签订合同或提高费用。另外旅游者在活动中有拒绝权和反悔权,对于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旅行社要合理安排其行程。

  新条例还明确: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就其所购物品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费用,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此外,新条例规定,旅行社不能低价接待旅游者,诱骗旅游者订包价合同、参加购物活动或付费项目,因旅游者年龄职业差异、不同意参加购物或付费项目提高 费用,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并得到签字确认安排购物或付费项目,剥夺旅游者反悔权,浪费旅游者时间,诱骗强迫购物,如违反以上规定,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下罚款。

  此次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831日。

  相关阅读:

  香港加强打击零负团费 影子团友将交内地处理

  香港加强打击零负团费 影子团友将交内地处理 据新华社电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樑11日在北京表示,已向国家旅游局通报了一系列加强规管的措施,特区政府将加强打击零负团费现象,影子团友将交内地处理。 当日,苏锦……[更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恢复团费存款计息问题的通知

  ……[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五人团伙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补偿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