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是什么?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累犯。实践中公诉人要求酌定从重处罚的还有:(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相对于主犯,(2)教唆犯相对于被教唆犯,(3)惯犯相对于偶犯,(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重新犯罪(又不构成累犯)相对于初犯,(5)拒不如实坦白供述罪行的,(6)拒不退赃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的。
相关阅读:
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更多]
夫或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而依法承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债务吗?
夫或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而依法承担 的债务属于夫妻债务吗? 夫或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而依法承担或自愿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如参与赌博欠赌资而所设定的债务、因嫖娼……[更多]
张掖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刘文虎律师
张掖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刘文虎律师 手机号码:13993698059 执业证号:16207200910696704 执业机构: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保险理赔 地 址:张掖市西大街恒基大厦三楼西街270号 邮 箱:1216846786@qq.c……[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