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律师解惑】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

2016年08月17日16:2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江苏常州律师解惑】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

  (一)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区别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二)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在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相关阅读:

  商洛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朱盛宝律师

  商洛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朱盛宝律师 手机号码:18992455576 执业证号:16110201310546779 执业机构:陕西西宇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4000|4012 邮 箱:1532492576@QQ.com 律师简介 物素描:律师朱盛宝,……[更多]

  渭南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党振兰律师

  渭南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党振兰律师 党振兰律师 手机号码:13347451557 执业证号:16105201011502341 执业机构:陕西恒济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邮 箱:787316114@QQ.com 律师简介 党振兰,女,法律本科,1977年……[更多]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桂宝来律师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桂宝来律师 手机号码:15213443747 执业证号:15002201310224232 执业机构:重庆中钦(潼南)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遗产继承 公司法务 地 址:重庆市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253号(县公安局斜……[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如何处理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委托书知识排行榜
委托书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