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免费咨询常州在线律师—法帮网】对高利贷认定有哪些不同观点?
对于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有的学者认为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否则即构成高利贷。
第二种观点认为: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第三种观点认为: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相关阅读:
商洛债权债务律师推荐:朱盛宝律师
商洛债权债务律师推荐:朱盛宝律师 手机号码:18992455576 执业证号:16110201310546779 执业机构:陕西西宇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4000|4012 邮 箱:1532492576@QQ.com 律师简介 物素描:律师朱盛宝,……[更多]
渭南债权债务律师推荐:党振兰律师
渭南债权债务律师推荐:党振兰律师 党振兰律师 手机号码:13347451557 执业证号:16105201011502341 执业机构:陕西恒济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邮 箱:787316114@QQ.com 律师简介 党振兰,女,法律本科,1977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