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律界动态 >

律师涉"打点"法官致案件改判 录音曝光后被公诉

2016年09月01日11:06        苏米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涉"打点"法官致案件改判 录音曝光后被公诉

他既然敢拿,就一定要把事情搞清楚我让小宋加班加点,赶紧把判决下来”……

听到这些行贿录音后,朱俊龙才明白,法院一审和终审都判自己胜诉的案子,为什么又被再审改判了。

2009年,在湖北武汉新洲区做旧城区改造项目的朱俊龙,因资金不足向罗国华借款400万,后罗借这笔出借款成为朱公司的最大股东,朱称签股权转让协议是因受到罗的欺诈和胁迫,两人发生股权争议,诉诸法庭。

案件经武汉市新洲区法院两次审理,均判朱俊龙胜诉。罗国华第二次上诉后,20127月,湖北终审仍判朱胜诉。

但曾在湖北省检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职的伍治良成为罗国华的代理律师后,案件发生反转。20131月,湖北省检察院就该案向湖北高院提出抗诉,一年后,湖北高院撤销武汉中院的终审判决,改判罗国华胜诉。

朱俊龙称,罗国华后来依据湖北高院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他上亿资产。

20147月,申诉无门的朱俊龙意外收到了一个U盘,U盘里共有十余段罗国华和伍治良两人的对话录音,透露了二人向湖北高院主审该案的法官宋攀行贿的经过。这些录音,后来被侦查部门鉴定确认。

U盘提供者称,他是罗国华的身边人,罗国华与伍治良见面时亲自录下了上述录音。

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湖北崇阳县检察院已对宋攀、伍治良、罗国华案提起公诉,宋攀被控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受贿罪,伍治良和罗国华均被控犯行贿罪,崇阳县法院近期将开庭审理此案。

债权人成公司最大股东

2009 年,39岁的朱俊龙踌躇满志,拿下被不少人看好的新洲银宽世纪城项目。此时的他,是武汉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海源公司)总经理,同时还是武汉市 新洲区政协委员、区工商联执行委员、邾城街工商联副会长。他的姐夫张红艳担任公司副总,和他一同管理着公司200多名员工。

因为遇到经济危机,此前与银行约定的贷款未获通过,朱俊龙找到张红艳的姐夫罗国华借款400万元,约定两年利息330万。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双方在借条上写:借款600万,利息130万。

朱俊龙称,400万借款到账3个月后,罗国华就提出将其作为大股东进行工商登记,这令他不解。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分局在《关于罗国华与朱俊龙经济纠纷受案情况的调查报告》中称,罗国华曾表示:我要的不是股权,要的是我借的400万本息到位。

2009423日,朱俊龙和张红艳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变更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任免职决定等一系列协议和文件上签了名。次日,海源公司向工商行政部门提交了上述文件办理变更登记,增加罗国华为股东。

他也算是和我有点亲戚关系,觉得应该不会骗我们,又说只是走下形式,所以让我签什么我签什么。朱俊龙说,他两天内签了数十份协议材料。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罗国华成为占公司65.6%股份的大股东。此后,罗国华开始要求由其行使董事职权,遭到朱俊龙和张红艳的反对。

20091029日、2010512日,罗国华两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朱俊龙抽逃出资、挪用单位资金、侵占等犯罪行为。2010523日,朱俊龙报案称,罗国华诈骗其公司870万(未遂)。

新洲公安分局在上述调查报告中称,罗国华没有诈骗的故意,只是利用了与张红艳的亲情关系,采取软硬兼施的方法,取得了形式上的股东身份。报告认定双方都不构成犯罪,分别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车停在路边被撞,却被告知责任竟然在自己身上?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