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被继承人债务是否需要继承人清偿?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里所说的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了遗嘱继承。
3、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但是同时规定了,对债权人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进行偿还后,不再对超出部分的债务负有偿还义务。
4、但是在遗产本身价值不高的情形下,继承人确实可以考虑是否有必要继承遗产。如果法定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必须在对遗产处理以前,向其他继承人、债权人做出书面的表示。
5、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受遗赠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依照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一般来说,受遗赠人只要是不表示接受遗赠,即视为是放弃,与债务无涉。
在实践中,遗产往往是由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保管,如果希望不承担债务,保管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并尽快通知其他继承人和债权人,就遗产和债务的清理达成一致意见,以免日后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相关阅读:
福州遗产继承律师推荐:薛林律师
福州遗产继承 律师推荐: 薛林 律师 薛林律师 手机号码: 18850767895 执业证号: 13501201311198259 执业机构:福建东岸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遗产继承 地 址: 500|501 邮 箱: 2607453313@qq.com (打电话……[更多]
长春遗产继承律师推荐:陈敏律师
长春遗产继承 律师推荐: 陈敏 律师 陈敏律师 手机号码: 13756685955 执业证号: 12201201211880552 执业机构: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地 址:9500|9502 邮 箱:minchen704@126.com (打电话给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