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单方提出离婚限制条件有哪些?

2016年09月09日16:36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婚姻家庭】单方提出离婚限制条件有哪些?

  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单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条件,哪些情况单方不能提出离婚相关问题的简单介绍。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误认为只要感情破裂,只要有充分的理由提出离婚就可以申请离婚,但是为了保护一些特殊人群的利益,比如妇女、军人,法律规定了一些单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条件。如果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类情况无法顺利应对,可以具体咨询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协助下,当事人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式,也可以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相关阅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推荐:胡云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 律师推荐: 胡云 律师 胡云律师 手机号码: 13811003617 执业证号: 11411201510569940 执业机构:北京昊京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拆迁安置 合同纠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建外 SOHO 东区 B 座 2602 室 邮 箱……[更多]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推荐:严志海律师

  盐城婚姻家庭 律师推荐: 严志海 律师 严志海律师 手机号码: 15358256693 执业证号: 13209201010114282 执业机构:江苏王达连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地 址: 8000|8003 邮 箱: yzhlsok@163.com (打电话给我……[更多]

  四川成都婚姻家庭律师推荐:高文律师

  四川成都婚姻家庭律师推荐:高文律师 手机号码:17780735649 执业证号:32318071100122 执业机构:四川诺鼎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程建筑 婚姻家庭 地 址:成都市万和路90号5楼K座 邮 箱:1659343735@qq.com 高文,中……[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退伍军人杀人判死刑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条件知识排行榜
离婚条件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