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利用公共用房开设娱乐设施吗?

2016年09月12日14:18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房产纠纷】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利用公共用房开设娱乐设施吗?

  小区内的公共用房的所有权为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即使为了所有业主的利益要开办娱乐设施,也要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经业主大会会议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即为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

  相关阅读:

  吉林长春房产纠纷律师推荐:贾士杰律师

  吉林长春房产纠纷律师推荐:贾士杰律师 手机号码:18686612676 执业证号:07312001116307 执业机构:吉林奇星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地 址:东盛大街738号 天富公馆2楼 邮 箱:jiashijie1116@sina.com 律师简介……[更多]

  广西贺州房产纠纷律师推荐:张启利律师

  广西贺州房产纠纷律师推荐:张启利律师 手机号码:18077489090 执业证号:14511201110371993 执业机构: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地 址:广西贺州市江北东路帝景湾小区灵丰律师事务所 邮 箱:wszqli@163.……[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债权债务】对债务的清偿有哪些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业主维权知识排行榜
业主维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提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