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2016年09月13日11:2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婚姻家庭】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不仅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就是两人之间也要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重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必须履行扶养的义务,不管不理不仅违背人情伦理,同时也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时候,另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用的权利。

  相关阅读:

  四川广元婚姻家庭律师推荐:何恩乾律师

  四川广元婚姻家庭律师推荐:何恩乾律师 手机号码:13881274671 执业证号:15108201110334561 执业机构:四川天使明月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地 址:广元市 邮 箱:heenqian001@126.com 律师简介 何恩乾,四川旺……[更多]

  山东济南婚姻家庭律师推荐:李春雨律师

  山东济南婚姻家庭律师推荐:李春雨律师 手机号码:15054181074 执业证号:13701201110592518 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人身损害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明湖东路保利大名湖11座2-801(银座购物广场……[更多]

  山东潍坊婚姻家庭律师推荐:谭智勤律师

  山东 潍坊婚姻家庭律师推荐:谭智勤律师 手机号码:13562624371 执业证号:13707201011584464 执业机构: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26号,潍坊市中级人民对面 邮……[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合同纠纷】违约金应如何支付?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效力知识排行榜
婚姻效力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