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指什么?

2016年09月19日11:4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劳动纠纷】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指什么?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将要发生的物质性损害或者精神性损害为要挟,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迫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如果该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应属于无效合同,否则为可撤销合同。

  胁迫的构成要件有五个:(1)胁迫人有胁迫的故意。它有两个层面,一是使相对人陷于恐惧的故意;二是希望相对人基于恐惧而作出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胁迫的故意不包含胁迫人通过胁迫行为使自己获取某种利益的内容,谋取某种利益仅属于胁迫的动机。(2)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3)胁迫行为是非法的。这里所谓非法包括目的违法、手段违法,据此,如果一方以将要提起诉讼等合法手段对对方施加压力则不构成胁迫。(4)相对人因胁迫人的胁迫产生恐惧,即恐惧与胁迫之间具有因果关系。(5)相对人因恐惧而作出意思表示,即因为恐惧而与胁迫人订立了合同。

  胁迫与欺诈均为故意的行为,但二者有存在区别:(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消极的行为。(4)胁迫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而欺诈则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相关阅读: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推荐:赵然律师

  南京劳动纠纷 律师推荐: 赵然 律师 赵然律师 手机号码: 13914787963 执业证号: 13201201410292045 执业机构: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通淮街 82 号 邮 箱: 540347225@qq.c……[更多]

  唐山劳动纠纷律师推荐:陈立强律师

  唐山劳动纠纷律师推荐:陈立强律师 手机号码:13831544521 执业证号:11302200910527177 执业机构:河北唐山杰大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阳光大厦1门401、402 邮 箱:chenfalvren@163.com 律……[更多]

  昆明劳动纠纷律师推荐:罗燕芸律师

  昆明劳动纠纷律师推荐:罗燕芸律师 手机号码:15812099494 执业证号:15301201411596918 执业机构: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经济仲裁 公司法务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28楼 邮 箱:59602054@qq.……[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遗产继承】继承股权的程序有哪些?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解除与终止知识排行榜
合同解除与终止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