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没有约定包装方式就可以随便进行包装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56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由此可见,即便没有约定包装方式,也不可以随便进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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