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通肇事负责全责情况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标明固定车辆位置后,撤离现场报警等候处理。
(一)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二)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
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十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十四)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相关阅读:
重庆交通事故律师推荐:黄欣律师
重庆交通事故律师推荐:黄欣律师 黄欣律师 手机号码: 13637927308 执业证号: 56971506210501 执业机构:重庆渝敏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地 址:2000|0 邮 箱:13637927308@163.com 黄欣,女,汉族,法学学士……[更多]
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段博诣律师
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段博诣律师 手机号码:18160566955 执业证号:16501201510180256 执业机构:新疆施安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地 址:6500|6510 邮 箱:125218826@qq.com 律师简介 段博诣律师简介,段……[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