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时评】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正在加速破除!
国办日前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方案提出: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房、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详细]
律师点评
“户籍”一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国办日前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方案提出: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房、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既是中央“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设置的目标。
“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法帮说法
设置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既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是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外来常住人口不能获得新的身份认同,无法真正融入城镇,负面效应巨大。一方面,简单以户籍为标尺的粗放式社会治理方式割裂了整个社会应有的共同体认识,固化了社会的板结性,削弱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阻碍社会公平正义的普及,形成了诸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提高城镇化率的关键就在于人的城镇化,只有人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人的城镇化才不会成为空话。因此,1亿人落户城镇,不是以旧的权利换取新的权利,而是在保障旧的权利权益的基础上,实现普遍的权利权益增加。
相关法规
1、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
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
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2、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调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户政策。
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
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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