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约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改制,对应前款的订立;“国有企业改制”,对应前款的重新订立
前款:订立或重新订立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个合同期满,就满足了“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用人单位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换言之,只要进入了第二个合同期,除非劳动者放弃,必然会导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就业的质量和稳定性。
因此,在订立第一次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一年为最佳选择,除非你一年换一批人;职工中劳动合同到期时段应当拉开距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合同:出现了法定情形,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只规定优先留用;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这些规定的目的除了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外,还考虑了市场经济下企业对劳动力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合理流动的需求。
3种情形已经逻辑地包含了原《劳动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相关阅读:
伊犁劳动纠纷律师推荐:任明晓律师
伊犁劳动纠纷律师推荐:任明晓律师 手机号码:13519987166 执业证号:16540200910307642 执业机构:新疆众合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新疆伊宁市飞机场路9号体育馆四楼(友谊医院对面康之源药房楼上4楼))……[更多]
兰州劳动纠纷律师推荐:杨琪律师
兰州劳动纠纷 律师推荐: 杨琪 律师 杨琪律师 手机号码: 15682846336 执业证号: 16201201311171235 执业机构:甘肃鑫正大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56号亚太名苑701(中山铁桥) 邮……[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