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劳动法》规定的书面协议合同是怎样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相关阅读:
【合同纠纷】《著作权法》规定的书面协议合同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著作权法》规定的书面协议合同是怎样的? 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更多]
【合同纠纷】《担保法》规定的书面协议合同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担保法》规定的书面协议合同是怎样的?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