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存在哪些实际问题?
一是单方鉴定失真较多。客观地讲,由法院委托的鉴定比较规范,当事人自行委托而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往往问题较多。有些当事人为了在诉讼中追求高额赔偿,会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做出有利于自己的伤残鉴定。例如,事前找几家鉴定机构沟通比较,选择可能评残等级最高的一家,而不管评定资质和过程是否规范。有的当事人甚至采取贿赂鉴定人的方式,来实现 “无残定级”“低残高评”的目的,从而导致鉴定意见失实,甚至出现造假的鉴定。
二是鉴定方法不够规范。一方面,法医临床学检验不精准导致意见失真。例如,少数鉴定人专业不精,检验方法粗糙,不能通过法医临床学检验获得客观结果;对鉴定标准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存在错误;盲目采信病史中的检查和诊断结果;缺乏对伤病关系、新鲜伤和陈旧伤、变异和损伤的准确鉴别。另一方面,鉴定环节不严谨。如送检材料不全面,受理后又没有进行必要的材料补充,导致过多依赖鉴定人主观检查,造成意见不准确。此外,鉴定意见的分析说明过于简单,推理不严谨,容易导致当事人不信任。
三是鉴定时机把握不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标准以及司法鉴定规范的要求,鉴定时机一般以受伤之日起3至6个月后为宜。但实践中,大量存在着不同鉴定人对于被鉴定人是否已经达到临床治疗终结的认定差异,通常表现为评价时机提前。实际上,过早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容易把暂时性功能丧失误认定为长期性残疾。另外,由于办案审限的限制,承办法官往往会催促鉴定机构在短时间内提供鉴定意见,这也与法医临床学、伤残鉴定应掌握的时间间隔和鉴定时机产生一定冲突。
相关阅读:
吴忠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杨伏华律师
吴忠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杨伏华律师 手机号码:15609533917 执业证号:16403201310576725 执业机构: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地 址:利通区明珠东路特地广场 邮 箱:wanjiali528@163.com 律师简……[更多]
银川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曹全聪律师
银川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曹全聪律师 手机号码:13639582885 执业证号:16401201220859367 执业机构:宁夏沙都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地 址:宁夏银川德胜工业园区中央大道1-1号附近 邮 箱:caoqclvshi@163.com 律师简介 曹全聪律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