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2016年10月26日16:2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一)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二)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四)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一)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二)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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