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保安凌晨清理小广告被砍伤为何系工伤?

2016年11月10日14:23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身损害】保安凌晨清理小广告被砍伤为何系工伤?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职责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阅读:

  【人身损害】燃放鞭炮炸伤左眼致八级伤残,生产企业担责吗?

  【人身损害】燃放鞭炮炸伤左眼致八级伤残,生产企业担责吗? 生产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失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规定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更多]

  【人身损害】孩子校园打伤他人父母也要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孩子校园打伤他人父母也要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拼装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指南知识排行榜
人身损害赔偿指南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提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