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美发店单方面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的规定有效吗?
美发店以格式合同这种方式单方面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利的规定是无效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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