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的物品在超市免费寄存时被调包,超市是否承担责任?

2016年11月14日15:06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顾客的物品在超市免费寄存时被调包,超市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74条的规定,顾客在超市存包应属于保管合同。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超市存包一般都是无偿保管。如果顾客的物品在超市寄存时被调包是由于超市工作人员保管不善所致的,超市要负赔偿责任。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因存包丢失而与经营者产生纠纷的现象很多。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消费者常常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所存物品的价值,往往很难有效索赔。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存包时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包内,如果包内有贵重物品,可以先向保管人员说明。否则如因所存物品遗失而与经营者打官司,可能会因无法举证而承担不利的后果。

  相关阅读:

  莆田消费维权律师推荐:甘建明律师

  莆田消费维权律师推荐:甘建明律师 手机号码:4000-110-148 执业证号:13503201110725092 执业机构:福建佘云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消费维权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教育中心二楼 邮 箱:gan032156@126.c……[更多]

  沈阳消费维权律师推荐:石卫军律师

  沈阳消费维权律师 推荐: 石卫军 律师 石卫军律师 手机号码: 13998236028 执业证号: 12101199110725230 执业机构: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地 址:11500|11510 邮 箱:117189554@qq.com 石卫军简介 一……[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打折商品不开发票合法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消费维权动态知识排行榜
消费维权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