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可否作为确定人身损害程度的证明?

2016年11月21日15:56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可否作为确定人身损害程度的证明?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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