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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消费如何维权?重在凭据!

2016年11月23日09:38        苏米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保健消费如何维权?重在凭据!

  近年来,涉及保健消费的消费者投诉呈增长趋势。近日,中消协对几起比较典型的保健消费投诉案例进行分析,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商品,在选购保健商品时注意索要相关凭据。

高价“多功能”床垫无功效

  曾先生投诉说,其母亲从某商家购买了一款价格1万多元的“多功能健康床垫”,没有消费凭证。商家口头宣称该床垫可治疗手脚疼痛、抽筋等问题,并可疏通血管。但曾先生购买后却发现该床垫并不具备商家宣传的功能,与商家协商退款却被拒绝。

  点评:新修订的《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经营者宣传床垫具有治疗手脚疼痛、抽筋、疏通血管的功能,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是违反《广告法》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应当依法对消费者承担退款、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由于消费者曾先生的母亲在购买床垫时未索取消费凭证,并且商家只对床垫功能给予了口头承诺,如果经营者拒绝承认,那么消费者在维权时就有可能面临难以举证的困境。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健产品时,务必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产品宣传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后有效维权。

养生俱乐部会员预存千元没下文

  李女士看到商家派送的传单上有“入会后可参加免费旅游等养生活动”的宣传,于是支付了200元的会费,成为某养生俱乐部会员。随后,商家赠送了一次免费旅游,在旅游过程中推销价格高达上万元的床垫,李女士未购买。数月后,商家再次联系李女士,告知有刀具赠送,其前往领取赠品时,在商家诱导下预存了1000元用于购买保健品。之后。商家再未通知其参加会员活动,也不退回其预存的费用。

  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案例中,消费者李女士预存了1000元购买保健品,倘若商家既没有提供产品,也不退款,这显然是违反《消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消委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当然,如果消费者在加入该养生俱乐部时能够与商家签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预存1000元款项后索取单据,那么在维权时就会更加方便有力。因此, 建议消费者在参加类似养生俱乐部时,务必与商家签定书面协议,并就违约条款等做出具体约定,如发现协议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需及时向经营者提出修改意见。

养生馆针炙治疗承诺不兑现

  李先生患有中风后遗症,身体局部麻痹,无法正常走路。李先生到某养生馆进行针灸治疗,费用5000多元,商家承诺针灸治疗后可让其身体康复80%,不影响正常走路。但李先生在治疗后发现腿部未见康复,无法行走,且疼痛感加重,因此要求商家全额退款,但多次协商后,商家仅同意退回部分费用,李先生腿部的疼痛感及麻痹感仍未消除。

  点评:新修订的《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案例中,养生馆并非医疗机构,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宣传疾病治疗功效。因此,其向消费者承诺通过针灸治疗可以让身体康复,是一种使用医疗用语宣传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同时,由于该广告宣传内容对消费者李先生造成了欺骗和误导,诱使其进行消费,构成虚假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由于李先生在治疗后腿部未见康复,无法行走,且疼痛感加重,其可以要求养生馆全额退款;如养生馆的治疗造成其病情加重的,李先生还可以要求养生馆赔偿后续治疗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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