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时评】童工现象,要从根本解决!
江苏常熟着一条童工链条:中介从云南等地把未成年劳力运来介绍给服装厂,每个工人开价约2000元。这些劳力几乎没有休息日,不到年底拿不到工资。如果有人想走,老板就把身份证、银行卡、手机没收,甚至用暴力方式胁迫。[详细]
律师点评
根据《刑法》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帮说法
童工就一直被认为是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并且在社会当中引起了很多人的极大程度关注。
非法雇佣童工现象,体现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说来说去还是“贫困惹的祸”,这就需要国家从供需两头同时发力。近年来,中国的扶贫行动正在加速的行动,但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扶贫、加快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之外,最有效的途径或许就是教育。当有了教育的机会特别是免费教育的机会,对外面的世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自己的权益有了更好的了解,没有人愿意沦为非法雇佣的童工。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若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网友评论
@虞城吴彦祖:作为一个常熟人,我感到很痛心,本来这个年纪应该还在上学,希望政府能妥善安置他们。
@万予北:就凭这几年的经济,多少工厂停工,这份工作你不干别人抢着干。别人家庭温饱都解决不了谁还去读书,早点出去还能积蓄些再学点技术。说实话,国内那些职业技校专科学院真的没什么用的,毕业专业不对口不说,关键浪费这么多年光阴。
@誓死保护李炜_金凤_惜君继科:你知道法律为什么定义童工未满16周岁不,16周岁是根据人的生理订出来的,16周岁人的体质还没有发育全面。
@蒙头粉丝:童工问题更能体现我们很多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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