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生效的时间如何确定?
要约对于要约人及受要约人来讲是有一定的效力的,那么其效力从何时起算呢?我国合同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其中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相关阅读: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童英贵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童英贵律师 童英贵律师 手机号码: 13116772958 执业证号: 13301199210885312 执业机构:浙江世纪新天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邮 箱:928790079@qq.com (打……[更多]
遵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舒宏禄律师
遵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舒宏禄律师 舒宏禄律师 手机号码: 18585226591 执业证号: 15203201310752984 执业机构: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松子坎A栋二层 邮 箱:3153291……[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