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要何种情况下不得撤销?
一项要约已经达到受要约人处,可被要约人有意接受此要约的话,一般会因此而采取相应的准备。如果每个要约人都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随意的撤销要约,势必给受要约人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法律有了明确的规定,以限制要约人的不良撤销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不可撤销要约的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相关阅读: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童英贵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童英贵律师 童英贵律师 手机号码: 13116772958 执业证号: 13301199210885312 执业机构:浙江世纪新天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邮 箱:928790079@qq.com (打……[更多]
遵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舒宏禄律师
遵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舒宏禄律师 舒宏禄律师 手机号码: 18585226591 执业证号: 15203201310752984 执业机构: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松子坎A栋二层 邮 箱:3153291……[更多]
通辽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张喜云律师
通辽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张喜云律师 手机号码:13789655899 执业证号:11505201211791214 执业机构:内蒙古义源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邮 箱:2463962865@qq.com 律师简介 本人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专……[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