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承诺的后果为何?
如果受要约人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发出承诺的,那么其效果会是怎么样的呢?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即依合同法的规定是否定了其延期发出承诺的法律效果的,但其仍有法律意义,不过只是作为一项新的要约罢了。
相关阅读: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童英贵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童英贵律师 童英贵律师 手机号码: 13116772958 执业证号: 13301199210885312 执业机构:浙江世纪新天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邮 箱:928790079@qq.com (打……[更多]
遵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舒宏禄律师
遵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舒宏禄律师 舒宏禄律师 手机号码: 18585226591 执业证号: 15203201310752984 执业机构: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松子坎A栋二层 邮 箱:3153291……[更多]
通辽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张喜云律师
通辽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张喜云律师 手机号码:13789655899 执业证号:11505201211791214 执业机构:内蒙古义源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邮 箱:2463962865@qq.com 律师简介 本人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专……[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