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2016年11月24日14:46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处理决定,当事人以其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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