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他人遗忘物拒不退还,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所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侵占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侵占的财物除他人的遗忘物外,还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发掘的埋藏物。
相关阅读: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张彬律师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张彬律师 张彬律师 手机号码: 18980005877 执业证号: 15101200010606831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地 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西门先生2……[更多]
张掖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刘文虎律师
张掖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刘文虎律师 刘文虎律师 手机号码: 13993698059 执业证号: 16207200910696704 执业机构:甘肃金寅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保险理赔 地 址:张掖市西大街恒基大厦三楼西街270号 邮 箱:12……[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