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用人单位若有违反,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阅读:
贵阳劳动纠纷律师推荐:樊朝彬
贵阳劳动纠纷律师推荐:樊朝彬 樊朝彬律师 手机号码: 13984836252 执业证号: 15201198120131873 执业机构: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抵押担保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地 址:13000|13001 邮 箱:1904929466@qq.com (打电话给……[更多]
张掖劳动纠纷律师推荐:刘文虎律师
张掖劳动纠纷律师推荐:刘文虎律师 刘文虎律师 手机号码: 13993698059 执业证号: 16207200910696704 执业机构:甘肃金寅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保险理赔 地 址:张掖市西大街恒基大厦三楼西街270号 邮 箱:12……[更多]